⒈ 谓传首示众。
引《后汉书·伏湛传》:“湛 恶其惑众,即收斩之,徇首城郭,以示百姓。”《三国志·吴志·孙晧传》:“会稽 太守 车浚、湘东 太守 张咏 不出算緡,就在所斩之,徇首郡县。”《晋书·齐王冏传》:“乂 叱左右促牵出, 冏 犹再顾,遂斩於 閶闔门 外,徇首六军。”
⒈ 用犯人的首级巡示各处,以警惕民众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二十六·伏湛传》:「湛恶其惑众,即收斩之,徇首城郭,以示百姓。」
徇首的拼音是:xùn shǒu