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不计较缺点、过失而录用人才。
⒈ 瑕,玉上的斑点,借指过失。弃瑕录用指不计较其缺点过失而加以任用。也作「弃瑕取用」。
引《后汉书·卷七四上·袁绍传》:「广罗英雄,弃瑕录用。」《文选·丘迟·与陈伯之书》:「圣朝赦罪责功,弃瑕录用,推赤心于天下,安反侧于万物。」
弃瑕录用的拼音是:qì xiá lù yò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