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分担过失、过错。
引《新五代史·宦者传·张承业》:“庄宗 性至孝,闻太后召,甚惧,乃酌两巵谢 承业 曰:‘吾杯酒之失,且得罪太后。愿公饮此,为吾分过。’”宋 洪迈 《容斋随笔·王卫尉》:“卫尉 曰:‘ 秦 以不闻其过亡天下, 李斯 之分过,又何足法哉!’”清 卢文弨 《<履斋示儿编>跋》:“若更以我所校益之,惧将为之分过。”
分过的拼音是:fēn guò