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祭祀的命令。
⒈ 祭祀的命令。 《左传·僖公三十一年》:“卫成公 梦 康叔 曰:‘ 相 夺予享。’公命祀 相。宁武子 不可,曰:‘鬼神非其族类,不歆其祀。
引杞鄫 何事? 相 之不享於此久矣,非 卫 之罪也。不可以閒 成王、周公 之命祀,请改祀命。’”杜预 注:“改祀 相 之命。”
祀命的拼音是:sì mì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