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御史的职位。
引唐 元稹 《杜载监察御史制》:“念敺攘之略,诚在将军;奬飞驰之劳,宜加宪秩。”《旧唐书·孔纬传》:“乃召三院御史谓之曰:‘吾辈世荷国恩,身居宪秩。虽六飞奔迫,而咫尺天颜,累詔追徵,皆无承禀,非臣子之义也。’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真宗咸平五年》:“三院御史二十一人,中曾有贪猥过犯者,不得令在宪秩,可改授他官。”
宪秩的拼音是:xiàn zh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