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用手指,用眼看。
例指目陈胜。——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
指目牵引。——唐·柳宗元《柳河东集》
英point by hand and look with eyes;
⒈ 后以“指目”谓众所注视或从所指责。
引语本《礼记·大学》:“曾子 曰:‘十目所视,十手所指,其严乎!’”
《史记·陈涉世家》:“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 陈胜。”
《新唐书·王承元传》:“年十六,劝 承宗 亟引兵共讨 李师道,承宗 少之,不用。然军中往往指目之。”
《新唐书·奸臣传下·卢杞》:“士议譁沸,皆指目 杞,帝始寤,贬为 新州 司马。”
宋 司马光 《辞接续支俸札子》:“而使臣违先事之义,重素餐之罪,四海指目,何以自安?”
清 陆以湉 《冷庐杂识·郑峚阳》:“公卿之贤者仪部眷一妾,其夫人不能容,仪部遂挟妾以出,流转僧寺,颇为人指目。”
⒉ 引申为瞩目。
引蔡元培 《五十年来中国之哲学》:“中国 哲学,可以指目的,止有三时期。”
⒈ 不仅用手指,而且也以眼睛注视著。
引《史记·卷四八·陈涉世家》:「旦日,卒中往往语,皆指目陈胜。」
《新唐书·卷一四八·王承元传》:「劝承宗亟引兵共讨李师道,承宗少之,然军中往往指目之。」
指目的拼音是:zhǐ m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