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共同检举。
引《汉书·酷吏传·尹赏》:“乃部户曹掾史,与乡吏、亭长、里正、父老、伍人,杂举 长安 中轻薄少年恶子,无市籍商贩作务,而鲜衣凶服被鎧扞持刀兵者,悉籍记之,得数百人。”
杂举的拼音是:zá j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