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律例中死罪以外的条款。
⒉ 犹阐发。
引《汉书·刑法志》:“姦吏因缘为市,所欲活则傅生议,所欲陷则予死比,议者咸冤伤之。”
引明 徐渭 《肖甫诗序》:“词有限而理无穷,格之华词有限而理之生议无穷也。”
生议的拼音是:shēng y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