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赈济抚恤。
例振恤遗孤。
英succour;
⒈ 见“賑恤”。亦作“賑卹”。以钱物救济贫苦或受灾的人。
引《后汉书·郎顗传》:“立春以来,未见朝廷赏録有功,表显有德,存问孤寡,賑恤贫弱。”
《宋书·文帝纪》:“八月, 徐、兗、青、冀 四州大水,己未,遣使检行賑卹。”
宋 范仲淹 《奏为灾异后合行疏决刑狱等六事》:“詔天下州县长吏,访问民间孤独不能存活者,特行賑卹。”
华生 《滇越铁路问题》:“饥饉何以能賑恤,使民不致转死沟壑?国防何以能巩固,不至失机僨事?”
⒈ 救济抚恤。
例如:「政府在发生地震后,立即展开赈恤灾民的工作。」
赈恤的拼音是:zhèn x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