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古代宦官无子,收养他人为子,谓之“携养”。汉陈琳《为袁绍檄豫州》:“﹝曹操﹞父嵩,乞丐携养,因赃假位,舆金辇璧,输货权门。”后多用为指斥曹魏之词。
⒈ 古代宦官无子,收养他人为子,谓之“携养”。
引汉 陈琳 《为袁绍檄豫州》:“﹝ 曹操 ﹞父 嵩,乞匄携养,因贜假位,舆金輦璧,输货权门。”
后多用为指斥 曹魏 之词。 唐 刘知几 《史通·称谓》:“必若当涂所出,宦官携养,帝号徒加,人望不愜。”
清 唐孙华 《客有作诗讥魏武者辄亦效颦题四绝句》之二:“携养当年市国恩,舆金輦璧费攀缘。”
携养的拼音是:xié yǎ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