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民众所承担的劳役。
引《后汉书·杜诗传》:“﹝ 杜诗 ﹞迁 南阳 太守。性节俭而政治清平,以诛暴立威,善於计略,省爱民役。”《宋史·食货志上六》:“朝廷审定民役,差募兼行,斟酌补除,极为详备。”清 恽敬 《三代因革论七》:“知官役之可减而苛扰之事除;知民役之可尽罢而海内皆乐业矣。”
民役的拼音是:mín y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