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乐师与史官的并称。
⒉ 说书的瞎子。
⒈ 乐师与史官的并称。
引《周礼·秋官·大行人》:“九岁属瞽史,諭书名,听声音。”
《国语·周语上》:“瞽史教诲,耆艾修之。”
韦昭 注:“瞽,乐太师;史,太史也。”
汉 贾谊 《新书·保傅》:“瞽史诵诗,工诵箴諫。”
清 戴名世 《盲者说》:“古之瞽史教诲,师箴,瞍赋,矇诵,若 晋 之 师旷,郑 之 师慧 是也。”
章炳麟 《官制索隐》:“於是乎置御史,既掌刺探,亦兼记録,且其人又必明习文字者也,故‘属瞽史,諭书名’。”
⒉ 说书的瞎子。
引唐 柳宗元 《<贞符>序》:“其言类淫巫瞽史,誑乱后代。”
清 周亮工 《书影》卷九:“李青霞,眉州 人,襁褓失明……为渔所得。至十载为人佣磨。有瞽史倚琵琶説往事,携之去,雅善其艺。”
⒈ 职官名。周代的两个官职。瞽为乐师,掌乐。史为太史,掌阴阳、天时及礼法。
引《国语·周语上》:「瞽史教诲,耆艾修之。」
瞽史的拼音是:gǔ sh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