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放弃或废弃。
引《尹文子·大道上》:“礼乐独行,则私欲寖废;私欲寖废,则遭贤之与遭愚均矣。”《续资治通鉴·宋仁宗庆历二年》:“又詔:‘ 河北 诸州强壮,自三月后并赴州閲习,委知州择其强劲者,刺手背为义勇军;不愿者释之而存其籍,以备守葺城池。’於是强壮寖废。”《清史稿·兵志六》:“承平日久,将弁兵丁,咸居陆地,船敝不修,旧制寖废。”
寖废的拼音是:jìn fèi