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父母逝世的婉词。谓父母死亡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尊者、长者死亡。
⒈ 父母逝世的婉词。谓父母死亡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尊者、长者死亡。
引唐 苏颋 《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》:“粤 景龙 二载孟夏之月,遘疾弃养於京 延康第 之寝。”
清 吴定 《答曹尚书书》:“念先人弃养八年,明公不忘旧好,施及於孤,古人之交,再见今日。”
《痛史》第二十回:“先祖母病重时,不错,是回来过,但是先祖母弃养后,办了丧事,又出门去了。”
苏曼殊 《断鸿零雁记》第五章:“妾自生母弃养,以至今日,伶仃愁苦,已无復生人之趣。”
⒈ 父母逝世,子女不得奉养。亦泛指长者的死亡。
引唐·苏颋〈章怀太子良娣张氏神道碑〉:「粤景龙二载孟夏之月,遘疾弃养于京延康第之寝。」
弃养的拼音是:qì yǎ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