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弘扬兴盛。
引《曹溪大师别传》:“神会 问:‘大师,传法袈裟,云何不传?’答云:‘若传此衣,传法之人短命;不传此衣,我法弘盛,留镇 曹溪。我灭度七十年后,有东来菩萨:一在家菩萨,修造寺舍;二出家菩萨,重建我教。’”
弘盛的拼音是:hóng shèng