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给资遣行。
引《太平广记》卷一二一引 唐 张鷟 《朝野佥载·弓嗣业》:“后 嗣明 及 嗣业 资遣逆贼 徐真 北投 突厥,事败, 业 等自著此枷,百姓快之也。”王树声 《从木兰山到柴山堡》:“不几天,我们对这个哗变过来的连进行了整编。不愿留下的,发给路费资遣回家。”
⒈ 一种劳资双方中途终止劳动契约后的权利义务。资方依其年资深浅而发给劳方一定的工资,予以遣散。
资遣的拼音是:zī qiǎ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