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改嫁。适,嫁。
引《北齐书·陆法和传》:“越姥 因尔改适,生子数人。”宋 陈鹄 《耆旧续闻》卷六:“﹝ 施逵 ﹞离家之日,度此去必无生还,乃嘱其妻,令改适。”《警世通言·钝秀才一朝交泰》:“小姐守志至今,誓不改适。”清 刘大櫆 《赠通奉大夫程君传》:“彼妇人失儷改适者多矣,况男子乎!”
⒈ 改嫁。
引《五代史平话·汉史·卷上》:「既是嫂嫂改适他人,只得教媒人与婚主订议,挈取成保自随,乃为便当。」
改适的拼音是:gǎi sh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