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核验契据。
引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“使吏召诸民当偿者,悉来合券。”
⒈ 合验借据。古人在竹板刻上文字或图案作为借据,分为两半,债权人与债务人各拿一半,收债时取来合验。
引《战国策·齐策四》:「驱而之薛,使吏召诸民当偿者,悉来合券。」
合券的拼音是:hé quà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