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敬称僧人之身。
引宋 苏轼 《答南华明老》之二:“专使惠手书,具闻别后法体安稳为慰。”明 黄溥 《闲中今古录》:“我亦作一偈送汝曰:‘ 江 南竹,巧匠作为笼。留与吾师藏法体,碧波深处伴蛟龙。方知色是空。’”
法体的拼音是:fǎ t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