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削除官职。
⒈ 削去官职。
引宋 叶绍翁 《四朝闻见录·庆元党》:“仍将 储用 鐫官,永不得与亲民差遣。”宋 曾敏行 《独醒杂志》卷二:“﹝ 刘仲偃 ﹞与时相议不合,鐫官落职奉祠。”清 陈康祺 《郎潜纪闻》卷十一:“按 穆堂先生 再起后,復以多保鸿博鐫官。”
镌官的拼音是:juān guā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