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谓归葬时留其临时殡处遗迹。
引《文选·沉约<齐故安陆昭王碑文>》:“阶毁留攒,川汎归轴。”吕向 注:“攒谓堂中权殯之名也,其毁者谓启发其殯将归于国也,留谓留其殯处餘跡也。”
留攒的拼音是:liú zǎ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