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乞求填补空缺官位。
引明 赵南星 《再剖良心责己秉公疏》:“二者(指巡抚、知府)官有大小,皆宜选择破格而用之,久任而优擢之者也。近闻多从人讨而得之,何怪乎謁选者以讨缺为常也。”
讨缺的拼音是:tǎo qu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