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誊录院负责誊录考生试卷事务的官员,在进士举人和五种贡生中选派,由皇帝任命。
引《清史稿·选举志三》:“乾隆 九年停其例,并受卷、弥封、誊録、对读等官子弟、戚族亦一体迴避矣。”商衍鎏 《清代科举考试述录》第二章第三节:“每日派誊三卷,誊録书手不准携带墨笔,如有顶冒入场,代人改窜文艺者,查出治罪,以誊録官管理之。”
誊録官的拼音是:téng lù guān