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明清时收受、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。其长官为通政使。
⒈ 明 清 时收受、检查内外奏章和申诉文书的中央机构。其长官为通政使。
引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通政使掌受内外章疏敷奏封驳之事。”
《明史·职官志二》:“通政使司。通政使一人,左、右通政各一人,誊黄右通政一人。”
清 孔尚任 《桃花扇·拜坛》:“寧南侯 左良玉 有本章一道,封投通政司;这是内阁揭帖,送来过目。”
《儒林外史》第七回:“二位官府封了五钱银子,又写了一封荐书,荐在那新升通政司 范大人 家。”
亦省称“通政”。 康有为 等《上皇帝第二书》:“通政准百僚奏事,以开言路。”
郑观应 《盛世危言·汰冗》:“其京官则太常、光禄、鸿臚可统於礼部,大理可併於刑部,太僕可併於兵部,通政可併於察院,其餘额外冗官皆可裁汰。”
⒈ 职官名。明、清时置,掌内外章疏,臣民密封申诉之事。
引《儒林外史·第三五回》:「便把教养的事,细细做了十策。又写了一道『恳求恩赐还山』的本,从通政司送了进去。」
德语Amt, das die Denkschriften der Provinz dem Staatsrat einreicht (Eig, Pol)
通政司的拼音是:tōng zhèng s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