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见“招权纳贿”。
⒈ 把持权柄,收受贿赂。明·李昌祺也作「招权纳贿」、「招权纳赇」。
引《元史·卷二〇四·宦者传·朴不花传》:「不花骄恣无上,招权纳赂,奔竞之徒,皆出其门,骎骎有赵高、张让、田令孜之风。」《剪灯余话·卷一·何思明游酆都录》:「皆人间清要之官而招权纳赂,欺世盗名,或于任所阳为廉洁,而阴受苞苴。」
招权纳赂的拼音是:zhāo quán nà l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