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大郡,大府。
引明 沉德符 《野获编·河漕·徐州》:“宜改 徐(徐州 )为府,以其分土为 彭城县,并旧属邑而五,南则益以 邳 宿,北则益以 邹 济寧,便可屹然成壮郡。”
壮郡的拼音是:zhuàng jùn